【曝光台】曲靖南门河发现多名大爷违规野泳!记者提醒:暗藏安全隐患且涉嫌违法! | 掌上曲靖

近日,有网友通过抖音等社交平台曝光,曲靖城区南门河河道内出现多人私自下水游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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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之下,不少市民无视岸边警示标识,扎堆在景观河道内野泳,不仅破坏城市河道生态环境,更无视法律法规与溺水安全风险,违规行为引发市民热议与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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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实地核实了解到,曲靖南门河属于城区景观河道,并非天然游泳水域,私自下水游泳属于明确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且暗藏多重致命安全隐患。


 

△近日,南门河有人私自下水游泳(视频由网友提供)

网友拍摄的现场画面显示,在曲靖南门河河段,多名人员不顾河道管理规定,脱去衣物下水游泳,部分人员未佩戴任何救生装备,随意在河道深水区域嬉戏、穿梭,岸边还有人员驻足观望,全然无视河道旁醒目竖立的“河道水深,禁止游泳”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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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曝光该乱象的网友向记者讲述了相关情况:“我经常在南门河周边散步,以前基本没见过有人下河游泳,平日里最多就是有市民在河边钓鱼。但最近一段时间,我多次看到不少人直接下河游泳,人数还不少。”谈及该行为,网友十分担忧,他表示:“河道野泳隐患极大,看着就特别危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希望相关部门能严加管控,杜绝这类危险违规行为。”

据了解,该现象并非个例,夏季高温天气以来,城区景观河道野泳、戏水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不少市民和该网友一样忧心不已,纷纷呼吁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守护公共水域安全与城市文明风貌。

记者查阅地方条例获悉,此类河道野泳行为明确违反地方性法规根据《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第十项明确规定,严禁公民在城区景观河道实施洗涤、游泳、捕捞、垂钓、露营、野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不文明、违规行为。该条例自201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城区景观河道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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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违规游泳行为,条例明确了相应处罚标准:由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拒不改正、屡教不改的,将依法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城市景观河道属于公共生态水域,各类水上活动必须合规开展,严禁私自下水、破坏水域生态及岸线环境,私自野泳行为违背河湖保护管理规定,属于违规涉水行为。

相较于专业游泳馆,南门河等城区景观河道看似水面平缓,实则暗藏多重致命安全隐患,是典型的“隐形危险水域”。首先,景观河道并非为游泳设计,水域深浅不一、水下地形复杂,存在大量淤泥、水草、乱石,极易缠住人体、困住腿脚,导致溺水、滑倒呛水事故;其次,河道水体流动性强,暗藏暗流、回水漩涡,普通人难以预判水流变化,极易被水流裹挟失控;此外,河道周边无专业救生人员、救生设备,一旦发生溺水险情,无法第一时间开展救援,短短数分钟就可能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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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市民私自下河游泳,还会破坏河道水质与生态环境,随意下水嬉戏、踩踏水体,容易搅动河道淤泥,造成水质浑浊,同时不文明涉水行为也严重破坏城市河道景观风貌,违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损害城市公共文明形象。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曲靖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城区河道专项管控,通过设置警示标识、日常巡逻劝导、违规行为查处等方式,整治河道野泳、垂钓、洗涤等违规行为,但仍有部分市民心存侥幸、漠视规则、忽视风险,屡禁屡犯。

记者提醒


夏季消暑切勿以身试险、以身试法。城区景观河道不是天然泳池,私自下河游泳既不安全、也不合法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摒弃侥幸心理,选择正规、安全的专业场馆消暑游泳,自觉守护河道生态环境与自身生命安全。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巡查管控与执法力度,对河道违规野泳行为劝导教育、从严查处,常态化整治各类河道不文明、危险违规行为,筑牢城市公共水域安全防线,维护整洁、文明、安全的城市水环境。

曲靖融媒记者 孙艺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