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转发!马龙区2026年(小初)招生片区公布! | 掌上曲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曲靖市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43)要求,切实规范马龙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208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收2026年符合马龙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区域划分

(一)小学

1.招生计划。通泉第一小学招收360人、通泉第二小学招收360人、通泉第三小学招收315人;各乡镇(街道)小学招收学校所属区域户籍、购房、经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等全部适龄儿童。

2.招生区域

1)通泉第一小学

招收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招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权属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在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本校片区户籍、房产生源招录完毕仍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马龙城区内经商、外来务工等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招收区外返回马龙就读小学一年级学生。

(2)通泉第二小学

招收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通泉街道大凹子村民小组、让田社区、翠屏社区、杨官田社区、昌隆铺社区的适龄儿童。

招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权属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在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通泉第三小学

招收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招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权属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在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本校片区户籍、房产生源招录完毕仍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通泉第二小学、通泉第三小学片区内经商、外来务工等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4)各乡镇(街道)小学

招收学校所属区域户籍、购房、经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

3.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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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泉第一小学。金叶路(西起污水处理厂二期东至文河路)、文河路(北起金叶路南至龙翔路)、龙翔路(西起文河路东至龙泉北路)、龙泉北路(北至龙翔路南至龙泉南路)、龙泉南路(西起龙泉北路东至环城东路)、环城东路以西。

2)通泉第二小学。文笔路(北起歪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南至福安路)、福安路(西起文笔路东至文林路)、文林路(北起福安路南至滨河北路)、滨河北路(西起文林路东至滨河北路终点)以东。

3)通泉第三小学。金叶路(西起污水处理厂二期东至文河路)、文河路(北起金叶路南至龙翔路)、龙翔路(西起文河路东至龙泉北路)、龙泉北路(北至龙翔路南至龙泉南路)、龙泉南路(西起龙泉北路东至环城东路)、环城东路以东,文笔路(北起歪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南至福安路)、福安路(西起文笔路东至文林路)、文林路(北起福安路南至滨河北路)、滨河北路(西起文林路东至滨河北路终点)以西,博泰御景阳光小区。

(二)初中

1.招生计划。马龙区第一中学招收200(其中:区体育和竞走学校50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50),马龙区第三中学招收650人,马龙区通泉中学招收540人,马龙区龙翔中学招收650人。

2.招生区域

1)马龙区第一中学

招收通泉第一小学、通泉第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户籍不属于通泉街道龙泉、文河、让田、翠屏、昌隆铺、大龙井、小寨和杨官田社区的学生。

招收区体育和竞走学校学生。

招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学生。

招收完上述范围学生,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区外小学毕业生。

2)马龙区第三中学

招收通泉第一小学、通泉第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户籍不属于通泉街道龙泉、文河、让田、翠屏、昌隆铺、大龙井、小寨和杨官田社区的学生。

招收鸡头村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招收完上述范围学生,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区外小学毕业生。

3)马龙区通泉中学

招收通泉第一小学、通泉第二小学户籍在通泉街道龙泉、文河、让田、翠屏、昌隆铺、大龙井、小寨和杨官田社区的六年级毕业生。

招收通泉中心校、张安屯中心校、马过河中心校、纳章中心校、大庄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招收完上述范围学生,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区外小学毕业生。

4)马龙区龙翔中学

招收马鸣中心校、旧县中心校、月望中心校、王家庄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招收完上述范围学生,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区外小学毕业生。

(三)马龙区特殊教育学校

招收轻、中度智力残疾,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工作安排

(一)城区小学

1.报名时间。2026815日网络登记,期间各学校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2026867日对网上登记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若需现场审核的,由学校联系家长于2026889日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确认。需现场审核但未按时到校进行审核的或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信息与网络填报信息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小学一年级招生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进行网络登记。方式一:手机端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专区,选择马龙区进行入学报名相关操作。方式二:使用电脑进行报名,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打开官网主页,根据网页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和登录,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找到个人事项,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选择马龙区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网络登记的,责任自负。

3.审核顺序。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马龙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和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依据(是指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是指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的关联关系,分两批次审核安排入学

1)第一批次审核户籍或房产在招生片区内和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审核经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马龙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在第一批次录完仍有剩余学位的,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同一对夫妇长子(女)已在招生学校就读,且当前就读年级为一至五年级的,家长在85日前持户口簿到片区学校申请长幼随学备案的,在本批次内优先安排入学。其余适龄儿童按照实际住所离学校距离由近及远依次审核。片区学位招满后余下的适龄儿童,由学校配合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注意事项。入学报名使用学生监护人信息进行注册,注册以后不要轻易更换或者注销账号。在选择意向分配方式时,家长须结合家庭实际,慎重选择按户籍报名分配按居住地报名分配,此项选择将决定系统匹配的学校及对应的审核批次。随迁子女选择按居住地报名分配,系统方能匹配到对应学校进行后续审核。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入学优待对象,在85日前须持户口簿及相关优抚证明材料到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按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学。

(二)初中

1.报名时间:2026813日。

2.报名方式

1)通泉第一小学、通泉第二小学毕业生。2026812日,持户籍信息证明材料(学生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若户号不一致请到户口登记机关处理)到片区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2)各乡镇(街道)小学毕业生。202682日,到本人小学毕业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区外小学毕业生。未在马龙区就读小学的毕业生,202683日,持户籍信息证明材料(学生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若户号不一致请到户口登记机关处理)、房产证、毕业小学签章的国网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等证明材料到马龙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三)各乡镇(街道)小学。参照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自行拟定招生方案组织开展招生。

(四)马龙区特殊教育学校。参照城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由学校自行拟定招生方案组织开展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本校招生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省、市、区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规范班级设置。各学校要规范中小学班级人数设置,严格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按照“阳光分班”要求,全面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以考试、测评、竞赛成绩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班等。

(四)保障特殊群体。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入学优待对象,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五)强化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从源头上杜绝辍学现象发生。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和动态监测机制,重点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户贫困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动态,主动与乡镇(街道)、村(社区)沟通协调,做好辍学儿童少年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各小学做好本校小学毕业生就学跟踪工作,确保所有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