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先祥、龚加武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先祥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龚加武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李先祥、龚加武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先祥同志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接受龚加武同志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