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云南北控水务被罚56万元
春城晚报 2019-09-17 09:14:06

记者16日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获悉,云南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下属3个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共被处罚56万元。

经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昆明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调查核实,云南北控水务下属的草铺污水处理厂一期、温泉污水处理厂和麒麟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

草铺污水处理厂,3月28日在线监测数据出水口总磷为0.57 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总磷0.5 mg/L(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的标准。

温泉污水处理厂,2月9日在线监测数据出水口总磷为2.27mg/L、总氮为20.82 mg/L;同时,经4月28日采样监测显示:该厂出水口总磷为2.68mg/L、总氮为16.9mg/L,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总磷1mg/L(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总氮15mg/L的标准。

麒麟污水处理厂,2月1日至2月11日在线监测设备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且在线监测数据出水口2月6日PH值为9.07、2月11日为9.37,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PH6-9(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的标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15日对云南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所涉及3起案件分别做出处罚决定:责令云南北控水务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云南北控水务处10万元(涉及草铺污水处理厂一期)、30万元(涉及温泉污水处理厂)、16万元(涉及麒麟污水处理厂)罚款。(记者 杨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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