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解读(一):《办法》出台背景
麒麟区融媒体中心 2019-08-19 16:53:59

随着麒麟区城市规划区的逐步拓展,特别是麒沾马一体化的加快推进,大量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相继落地,征收拆迁安置规模不断扩大,原先出台的一系列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与现行的土地、规划政策不相符,与城市的发展需要不匹配,严重制约了城市品质和品位的提升。

据悉,麒麟区原来的拆旧村建新村的安置办法,一是导致土地大量浪费(被征收居民除了安置落地房、还有10-15%的配套商业用地,导致可开发利用土地减少),居民可利用资金使用效力低下(居民有限的征拆资金、甚至贷款资金全部投入到安置房建设,建好的房子、商铺难于出租或租金低下,入不敷出;用于教育、再生产和改善生活的支出严重不足,导致生活品质难于提高);二是建好的新村,因没有走招拍挂程序,土地性质仍然为集体土地,造成不动产产权手续难以办理,信访矛盾突出;三是传统的安置模式,由于受规划、资金、建设模式等因素限制,导致安置项目前瞻性不够、市政配套设施缺乏,不远的将来“新村变城中村”不可避免;四是导致一些新项目、大项目、好项目因规划、用地指标紧缺而难于落地,制约了产城融合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步代,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农民变市民”的局面,“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难于消除,极可能导致社会矛盾聚集,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为进一步规范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行为,有效提高土地及资金的使用效力,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城市的建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7号),麒麟区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新的《曲靖市麒麟区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政策解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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