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掌上曲靖 2019-08-16 12:54:29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做好

“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年8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推进并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咬定目标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2019年确保实现15万贫困人口脱贫,10个贫困乡、390个贫困村出列,宣威市脱贫摘帽,会泽县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6.2万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深化沪滇扶贫协作。全力推进“三联三争”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实现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开展常态化约谈,做好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聚焦聚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聚焦宣威市、会泽县2个深度贫困县,38个深度贫困乡、423个深度贫困村、21.34万贫困人口,逐项列出清单,对账销号,集中优势兵力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攻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帮扶、干部人才等政策措施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要。

着力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造血”功能。全面排查解决影响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加强跟踪监测,防止出现工作“死角”。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聚焦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吸纳更多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突出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励贫困群众感党恩、跟党走。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造血功能。

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脱贫不摘责任、脱贫不摘政策、脱贫不摘帮扶。脱贫攻坚期内对已脱贫人口继续给予就业、创业、产业发展等帮扶。对已退出贫困县、贫困村持续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精神文化、生态治理等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脱贫基础。加强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和管理。

(二)进一步提升农业基础条件,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40万吨以上。完成45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95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科学确定重要农产品保障水平,完善地方储备粮规模结构布局,增强粮食产销自我平衡能力,实现种植业总产值达240亿元左右。以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产品加工为突破点,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和畜产品加工基地,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稳定生猪生产,加快发展牛羊、特色家禽养殖,发展健康淡水养殖,力争出栏生猪1760万头,实现畜牧业产值达360亿元,综合产值达470亿元;渔业产值达到30亿元。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在良种选育、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推广、原料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开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科技攻关、工艺优化,力争在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建设重点产业科技创新联盟,推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星创天地”等平台建设。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成28.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项目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安排,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水、电、路、渠、林等综合配套,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配套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三)科学系统规划,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规划引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打造“绿色食品牌”为重点,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改革导向、发展导向。开展科学系统的农业发展要素普查及调研,深入、细致摸清全市农业发展现状,全面、深层次分析农业发展优势,精准定位农业发展制约因素,适时制定出台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引领全市农业发展方向、目标路线和工作思路。 

强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调优农业产业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养殖业转型升级、农产品精深加工及交易市场建设,形成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突出养殖业发展优势,持续提升全市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实现养殖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强化市场交易与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工业化理念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全产业链绿色化、优质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着力培育引进农业龙头企业,促进企业集群不断壮大,规模效益和品牌价值不断提升,构建辐射国内外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可追溯、高效率的农产品市场交易体系。以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为蓝本,制定出台全市种植业结构调整、养殖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加工及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筑牢农业产业基础。

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聚焦马铃薯、水果、蔬菜、中药材、花卉、坚果、生猪、肉牛8个重点产业,分产业制定培育绿色食品路线图、施工图。打造40个特色产业基地、100个规模养殖小区;培育发展15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8个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180个家庭农场。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认证引导工作。加快推进马龙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麒麟、马龙、师宗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四)培育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2019年,力争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达523个(市级以上达274个)。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达547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1.2∶1(含烟草制品)以上,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鼓励重点产业领军企业跨区域发展精深加工,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市场品牌、冷链物流等关键环节支持力度,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推进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推动集农产品交易、仓储物流、产品研发加工、品牌展示、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暨绿色食品交易集散中心建设。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认真总结推广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重点推进1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有条件的村要培育1个专业合作社,县级要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全市重点培育1-2家农业上市企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提升“乡土制造”的魅力和效益。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大力培育乡村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进一步加强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有力有序推进曲靖“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有效整合现有农业信息化资源,积极探索构建曲靖智能化农业体系。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和农村电商服务企业,依托“云品荟”电子商务直供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曲靖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销平台。支持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开展农村电商服务。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深化农村电商示范县创建,培育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42万人次以上,新增转移就业8万人。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增加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鼓励各级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加快解决用地、信贷等困难,支持发展小微企业。

(五)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强化乡村规划引领。以县为单位推进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注重保持乡土风貌,加强各项规划的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坚决制止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

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成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530个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1.2万户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建设“四好农村路”2800公里。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七大要素,积极谋划创建特色小镇。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市新建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处理场(站)34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6座,完成500个村庄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建成乡村污水管网1700公里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0%以上,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184343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改造提升乡(镇、街道)政府所在集镇公厕82座、村委会所在地公厕577座,80%以上的乡(镇、街道)政府所在集镇和70%以上的村委会所在地消除旱厕。围绕“山水、田园、村庄、庭院、乡风、生活”六大要素,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组织参与省级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入选一批云南最美乡村。

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膜污染综合治理、病虫害绿色防控,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率达90%,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化肥使用总量零增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当季农膜回收率达80%。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和沙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营造林4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落实河长制,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常态化曝光、处理、问责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三年振兴计划,强化控辍保学,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以上,宣威和会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新建幼儿园100所,实现“一村一幼”全覆盖。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医疗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省级卫生乡(镇、街道)覆盖率达30%。加强农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稳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继续做好大病保险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

(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妥善化解遗留问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拓展确权成果转化运用,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发展为一家一户提供服务的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

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非粮化。依法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确保宅基地改革有序推进。积极推进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力争每年新增流转土地40万亩。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清理整治“大棚房”成果。鼓励各县(市、区)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沾益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和麒麟区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开展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试点示范,确保其他县(市、区)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到2020年10月,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落实小麦、马铃薯、育肥猪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保险品种。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落实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的支持力度。

(七)健全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行“一村一策”逐个整顿。全面落实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推进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建好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力量。加大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健全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推行乡(镇、街道)党委班子成员直接抓村党组织建设制度。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加强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

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示范村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建立完善村组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大力推行党务、村务、财务等透明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指导农村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教化约束作用。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实落地,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一批示范县、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选树活动。支持建设文化广场等设施,依托道德讲堂,拓展功能服务范围,构建农民群众精神家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

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坚决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持续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法律宣传教育服务和信访工作。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农村社区。加强乡村公共安全事件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创造乡村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实现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防止随意增加村级组织工作负担。统筹乡(镇、街道)站所改革,强化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打通村级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深入实施“消除脱壳”三年行动,以县为单位逐村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盘活资产、融合资源、发展股份合作和服务型经济等方式,逐步消除“薄弱村”“空壳村”。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实行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书记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认真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对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

(二)落实农业农村“四个优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一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着力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在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将县域新增贷款投向支持乡村振兴。各级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支持。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四)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落实中央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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