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纪委监委严查易地搬迁领域腐败问题
曲靖日报 2019-08-14 10:07:30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特约记者 刘光信 通讯员 杨静)近日,记者从会泽县召开的“转作风、抓整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上了解到,会泽县纪委监委严查易地搬迁领域腐败问题,查处了政治意识不强、工作推进不力、监督管理不力等方面存在的案件。

县纪委监委整合各方力量,将易地搬迁工作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专项工作,紧盯五个方面的问题严格开展监督执纪。紧盯上级指出的易地搬迁领域“四个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六大问题,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以作风建设为统领,严查扶贫领域、特别是易地搬迁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紧盯县级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在落实易地搬迁工作中的责任,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每次监督检查必查内容。紧盯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因情况不明、底数不准、措施不力导致易地搬迁工作推进滞后的,开展责任倒查。紧盯重点环节推进情况,把“关键少数”和要害岗位作为重点监督对象。紧盯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责任部门履职尽责,对问题清单实行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全程“盯办”,坚决杜绝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

县纪委监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任何敢于逾越纪律“红线”的人严肃惩处,划定纪律底线,要求所有参与易地搬迁工作的党员干部做到“十二个严禁”,给从事易地扶贫搬迁的干部戴上不能腐、不敢腐的“紧箍咒”。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易地搬迁办结案件做到查处一起,深入剖析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切实把握容错纠错的认定界限,制定印发了《中共会泽县委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干事创业容错机制的意见(试行)》,对容错免责情形、遵循原则、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提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规范性。

在甄别干部错误做到“六分清”:看问题性质,是探索创新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分清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看工作依据,是界限不明还是故意曲解、随意变通,分清是先行先试还是肆意妄为;看主观动机,是出于公心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分清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看决策过程,是民主决策还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分清是依规履职还是滥用权力;看履职取向,是开拓进取还是无视规律、急功近利,分清是积极作为还是好大喜功、贪大求洋;看纠错态度,是及时补救还是消极应对、放任损失,分清是主动纠错还是坐视不管。

通过有力的监督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待补镇歹咩村原党总支书记李某伙同他人采取伪造表册、民主评议程序等方式,合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26.5万元的案件,2019年4月,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半。挂钩上村乡大河村委会的乡级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大河村委会贫困户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及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大河村委会大河小组村民杜朝廷户在2018年贫困户动态调整时满足脱贫出列条件但没有被及时清退,挂包领导受到立案查处,给予了严肃的纪律问责。严肃查处了迤车镇高笕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赵某虚报冒领建房补助资金,乐业镇双沟村党总支副书记徐某等村组干部冒用贫困户名字建房,雨碌乡原人大主席团主席郭某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占、挪用公款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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