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不得申领驾照!马龙区第一例醉驾危险驾驶罪宣判
曲靖交警微发布 2019-07-13 09:17:54

“当时喝酒就图一时高兴,被交警拦下的时候后悔万分,真的太后悔了,我希望驾驶员朋友们不要像我一样,喝酒还要开车,幸亏交警同志及时制止,要不然还不知道要闯多大的祸。”2019年7月12日上午9时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被告顾某某在法庭上为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

事情要从今年5月9日说起。当天19时30分许,顾某某和几个朋友在马龙区某饭店吃饭,吃饭时候顾某某喝了白酒和啤酒,从饭店出来后,顾某爬进驾驶室,打火,起步,上路。


从马龙区龙泉东路经过龙泉北路路口时,遇到了正在执勤执法的马龙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


“该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请停车接受检查,出示你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打开车门一股浓烈的酒味散发出来,之后顾某不配合呼气进行酒精测试仪测试,执勤民警将顾某带至马龙区人民医院急诊科提取血样。经血样检测顾某血样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262.60mg/100ml。据顾某交代,自己持有一个C1E的机动车驾驶证,当时并没有随身携带,所驾驶车辆是一起吃饭的朋友季某某的。


之后进入正常程序处理,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案件进一步移送当地检察检察院。


5月23日,顾某及家人把一面锦旗送到马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执勤民警及时制止其醉驾行为表示理解感谢。

驾驶人顾某以危险驾驶罪被马龙公安机关提起公诉,7月12日在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就顾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当庭宣判,被告人顾某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场说法


酒驾,醉驾,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什么是酒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什么是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过高,视野就会受到影响而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较平时有所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在声、光等刺激下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易发生交通事故。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有的驾驶人以为“就开一小段不可能有事”。殊不知,酒后不开车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驾驶人应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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