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在曲靖售卖假烟后被抓 获刑并处罚金24万元
开屏新闻 2019-06-24 10:10:36

想通过贩卖假烟“发家致富”,这名妇女不仅自己贩假烟,还拉着亲生儿子一起搭伙,最终两人在贩卖假烟的路上被警方查获。警方从车上、家里共查获假冒大重九、中华、云烟等品牌的假烟700多条,价值近48万元。近日,昆明嵩明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某、黄某均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1年零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4万元。

查获700条价值近48万元假烟

张某某与黄某是母子关系。张某某没有固定工作,便在昆明摆起了地摊,专门贩卖假烟,2017年6月,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被行政拘留5日。

从拘留所出来后,张某某每天以打麻将度日,在打麻将的过程中,张某某又结识了几个专门贩卖假烟的人。于是,张某某又开始卖起了假烟。刚开始,张某某只是在麻将桌上将假烟卖给“麻友”。时间一长,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张某某有假烟出售,经过相互介绍,有些人甚至通过电话向张某某订购大量假烟。

2018年4月,儿子黄某本来准备去找一份工作,但张某某却给儿子出了个“馊主意”,拉儿子“下水”一起卖假烟。“卖假烟比工作赚钱,来钱还快!”随后,为了方便运假烟,她还买了一辆二手车给刚拿到驾照的儿子开。

自此,母子二人就开始搭档做起了销售假烟的生意。渐渐地,张某某开始不满足于现状,决定扩大“经营”,母子俩伙同他人多次将假烟出售给经营烟卷生意的温某某等商家。在此期间,温某某商店被查,公安机关从温某某处查获假冒“中华”牌伪劣卷烟3条。

2018年11月12日,母子俩去曲靖售卖假烟,在嵩明牛栏江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车上查获假冒“大重九”、“中华”、“玉溪”、“云烟”等品牌卷烟14条。

11月13日,公安机关在张某某的出租房内查获假冒“大重九”、“中华”、“玉溪”、“云烟”等品牌卷烟697条。经鉴定,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价值47.94万元。

母子俩均获刑,处罚金24万元

嵩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未销售货物金额达47万余元,数额巨大,二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黄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参与销售,与张某某系共同犯罪;鉴于本案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没有得以销售,系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嵩明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黄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4万元;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予以没收。记者林舒佳 实习生马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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