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殡葬改革系列报道之二:形成共识聚合力   殡葬改革趟新路
掌上曲靖 2019-05-23 12:01:18

掌上曲靖讯    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富源县境内死亡的公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一律入葬公墓。明确除国家政策允许的10个少数民族外,其余全部纳入火葬范围。

    众志成城革陋习

殡葬活动是人类自我意识觉醒、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历代社会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有益载体,但也因风俗习惯的传承性和历史惰性,很容易为传统陋俗、不良风气提供寄生和滋长的土壤,长期以来,薄养厚葬、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的丧葬习俗已经根深蒂固。

旧俗当破,新风当立。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社会习俗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活得有尊严”“死得更文明”成为考量每个公民综合文民素养的标准。殡葬改革虽然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老”在千年旧俗、“大”在千家万户、“难”在除旧布新,殡葬改革虽然艰巨复杂、任务繁重、压力巨大、任重道远,但富源县通过召开部署会、专题会、现场会、推进会、联席会以及田间地块宣传、进村入户宣讲、文化惠民巡演等方式,统一思想、行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上下同心、干群合力、携手合作,始终将殡葬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刻不容缓抓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抓宣传引导、同心同向抓工作推进、携手合作抓启动落实,党委政府重视,党员干部带头,行业部门示范,市民群众理解、支持与拥护的殡葬改革正在富源大地如火如荼。

富源97%的面积属于山地,土地资源十分紧缺,传统的土葬习俗造成有限的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土地、山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壁垒。因此,推进殡葬改革、实行火葬是大势所趋、历史必然、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富源县通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乡镇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推进殡葬改革合力。县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富源县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富源县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富源县城殡仪活动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富源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为革除陈规陋习、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以县殡仪馆、县级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为重点的殡葬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弥补了富源殡葬服务上的最大短板,结束了县乡无殡仪馆、公墓的历史。

    同频共振推改革

为纵深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富源县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殡葬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紧扣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将殡葬改革各项工作职责分解、细化、明确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县直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殡葬改革工作单位负责制、区域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了殡葬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4月26日,县人民政府已经向全社会发出自2019年6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行火葬的公告,该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把握6月1日起全面推行火葬的时间节点要求,拿出具体明确的清单、路线图,争分夺秒,倒排工期,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县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先期建设任务扫尾工作等,为实施火葬工作做好准备,同时加快32个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早谋划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该县严格落实县级承包组包保责任、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行业部门整治监管责任等,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居民死亡跟踪处置联动机制,做到丧事出现及时掌握,殡葬信息员第一时间上门讲清殡葬改革政策、火葬补助、殡仪服务流程、公墓环境,形成殡葬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街道)、民政行业部门、县级承包组自下而上的跟踪处置、信息反馈、服务机制。认真按照县委政府“三沿六区”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极力整治公路、铁路沿线,坝区、城市面山范围的乱埋乱葬、打碑、制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行为,在6月1日前全面取缔“三沿六区”打碑、制售棺木等场所,为全面启动实施火葬扫清一切障碍。统筹抓好资金、人员、场地、车辆等保障,完善出台遗体跟踪管理、后续保障服务等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占用耕地、林地进行土葬等违法行为。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影响火葬工作的,要及时通报、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200余名殡葬改革信息员、联络员等队伍的管理和督促,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落实好死亡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和火葬启动后的遗体跟踪处置工作,做到精准登记,及时上报。同时组建好、演练好应急执法队伍,保证殡葬执法和应急处突快速有力。

    同心同德倡文明

传统的土葬有违环保、节约和可持续发展要求,随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实施,确定了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殡葬管理工作方针,不管城市、农村,还是山区、平原,一律实行火葬。摒弃土葬陋习,逝者火化、不留坟头,是党和国家多年来极力倡导利国利民的大事,有利于树立殡葬新风,节约耕地资源。

富源县始终把宣传引导作为增强殡葬改革意识、摒弃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科学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制定出台了惠民利民殡葬政策,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减免或补贴。同时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行为。各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富源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富源县殡葬改革告知书》相关规定要求,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加强对身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制止不良丧葬、违法土葬、抵制执法等行为,做殡葬改革、实施火葬的拥护者、先行者、示范者。

为让文明丧葬的良好风尚深入人心,富源县同心同德抓细抓实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殡葬改革的安排部署和政策规定,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将殡葬改革的政策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乡镇(街道)逐级召开镇、村、组动员会议,教育引导干部群众领会好精神,落实好政策,切实将全县干部群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6月1日全面实施火葬的工作要求上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民政部门参与,强化重点宣传,及时制定实施“遗体火化”宣传方案,多层次、多角度将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真正把殡葬改革的政策讲透、利弊讲清、内容讲明、要求讲到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坚持正面引导、典型曝光相结合,做好典型宣传,大力宣传革除丧葬陋俗、禁止丧事扰民、推行生态葬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抓好县域内“第一例火化”,及时曝光严重违反殡葬政策和不服管理的人和事,不断引导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的殡葬新观念。

通过前期宣传,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从社会面上已经形成共识,党员、干部、群众都能从内心上支持和拥护殡葬改革工作,加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实行火葬的条件基本成熟,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正在纵深推进中。

    (曹振华  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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