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
2019-04-19 09:05:32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严禁打官腔、摆架子、耍特权,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禁不报告或不如实、不按时报告应当报告的事项……”近日,曲靖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从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日常行为规范等十个方面,为纪检监察干部筑起了行为“防火墙”。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该市聚焦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具体不足,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纪委派驻(出)机构中持续开展了“严纪律、塑忠魂、铸铁军”专题教育活动,在严管厚爱上精准发力,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淬炼干部队伍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和活力。

 以专题教育活动为基础,该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机关定位,紧盯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容易触碰到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从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生活中的每一处细节着手,把严格的自我约束融入日常,严防“灯下黑”。同时,直指在专题教育活动中梳理排查出的履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行使,亮明禁止性工作规范,为纪检监察干部清晰划出了权力行使的“警戒线”。

据了解,“十严禁”纪律要求出台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纪委派驻(出)机构迅速行动,开展集中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并将“十严禁”内容制作成小卡片,装入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证卡套内,做到人手一卡,随身携带,随时进行自我提醒。

“我们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徐天德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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