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严打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
昆明日报 2019-04-13 11:15:43

“请问您需要无抵押贷款吗?”“请问您有物业要出租或出售吗?”……时下,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盗用、贩卖事件时有发生,骚扰、诈骗电话和邮件肆虐,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公害。为严打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今年4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时常会遇到让人不快的事情:比如,刚买了房,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接二连三打来了;买了新车,推销车险的业务员能将你的电话打爆;经常会被不同的售楼小姐、房屋中介,不分时段地反复骚扰。这些现象的背后,反映出的是消费者个人信息遭到了泄露。这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不仅威胁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针对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聚焦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以及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违法行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公布热线电话、网站等投诉举报方式,拓展案件信息来源。同时,从互联网信息、媒体报道等多个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充分运用大数据,通过收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热线、广告监测、案件管理系统等数据信息,锁定本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专项执法行动中,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上下联动。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执法办案主力军作用,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全面收集证据,扎实推进案件查办。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州、市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开展层级联动。同时,加强跨区域联动。对跨辖区案件,省、州(市)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通报信息,相互支持配合。此外,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典型案件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消费知识,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树立尊重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消费者主动保护个人信息,审慎同意经营者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

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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