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理州纪检监察网消息,因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祥云县公安局刘厂派出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李朝云,祥云县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具体内容如下:
祥云县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祥云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祥云县委批准,祥云县纪委监委对祥云县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检察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王雁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并涉嫌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祥云县纪委常委会议和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祥云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朝云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并涉嫌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祥云县纪委常委会议和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祥云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朝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