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也要抢,曲靖这个高三学生究竟是怎么啦?
珠江源晚刊 2019-11-15 10:45:51

“被告人多次入室抢劫孤寡老人情节严重,鉴于其未满十八周岁,具有坦白等情节,法庭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接过法官递过来的一审判决,17岁的小刘禁不住哭了。

法庭审理查明,2018年10月的一天晚上,在校高三学生小刘伙同徐某(另案处理)到宣威市东山镇海那村70多岁的孤寡老人胡大爷处,采用直接要钱和室内四处找钱的方式实施抢劫,抢走香烟20余包。首次作案轻松得手的小刘于2019年1月的一天晚上,再次伙同徐某到了胡家,抢走现金40余元。2月26日,两人第三次对胡大爷进行了抢劫,抢走现金100余元。

11月12日,笔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宣判后,小刘表示服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提及此案,法官十分惋惜:“17岁本是如花的年龄,正是站在人生起跑线,为实现理想而努力拼搏,是憧憬未来多姿多彩人生的年纪,然而,由于结交不良友人并受邀约,小刘最终自毁前程。”

在刑事审判部门工作多年的李玲法官介绍说:“未成年人犯罪,深究其根源,百分之九十都是因为留守儿童、隔代抚养、缺乏管教、父母离异等因素造成。时下,不少父母认为抱砖头就无法抱孩子,放下砖头就无法养孩子,可父母可曾想过,孩子犹如一张白纸,他们的未来染上什么颜色完全取决于父母对教育的态度,孩子缺乏亲情教育、缺乏关怀,就会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稍有不慎就会行差踏错,甚至走上不归路。”李玲法官希望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父母多给一点关心,多拉一把,也许就会为社会造就一个有用、优秀的人。 

区鸿雁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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