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开展“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艺演出
掌上曲靖 2019-11-11 22:02:19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陈泓洁)为广泛深入宣传《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提升创文知晓率,积极营造浓厚创文氛围,11月11日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文办主办,市文联承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麒麟区委宣传部协办的“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文艺演出在珠江源广场举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中华等领导出席晚会。

晚会在舞蹈《鲜花献祖国》中拉开序幕,紧接着群口词《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好》、小品《做一个文明的曲靖人》、快板《曲靖文明二十条》、歌伴舞《爱在曲靖我不悔》等节目逐一上演,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此次活动还穿插了创文知识互动环节,通过提问、现场采访等互动方式,提升市民对创文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观看演出的市民争先回答问题,让文明创建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通过艺术宣传教育的形式来宣传《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市民主动做文明行为的遵守者、文明道德的践行者、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样形式很受欢迎。”观看晚会的居民张女士忍不住赞叹。

此次文艺演出不仅为市民带来了一场视听盛宴,更有力地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发挥市民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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