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曲靖日报 2019-11-06 10:32:4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5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7月23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修改完善《供销大讲堂实施方案》,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职工集中学习6次,开展供销大讲堂7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6次;二是建立干部职工素质提升考核评价体系和培训考核制度,举办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120名党员参加培训,将学习成效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二)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灵活运用政策推动供销改革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统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成立社有企业3家。二是修改完善《曲靖市供销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研究确定10个调研专题,邀请市政协委员围绕发挥供销优势、助力乡村振兴10个方面开展调研,为发挥供销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出谋划策。三是构建基层为农服务网络,组建联合社1个,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16个,建设村级规范化网点3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60%,有力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四是盘活社有资产,社有资产收益较上年增收66万元,提起3件侵犯社有资产权益诉讼。

(三)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部门和挂联村实际,增派1名驻村队员,班子成员带队进村入户210余人次,遍访贫困户140余户,发现并解决有关问题260余个。二是下拨扶贫项目资金68万元、基础设施资金10万元到扶贫点,帮助解决困难,争取早日脱贫。三是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30个,下拨食用菌扶持资金200余万元。四是投资80余万元在龙潭镇大坡村开办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点,开办爱心超市1个,社有企业吸纳270余户贫困户就业,以增加收入。供销社扶持的大坡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运营并带动20余户贫困户脱贫增收。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各科室、下属企事业单位具体责任。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将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工作。

(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发挥老干党支部和下属4个改制企业党支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作用,开展2次扫黑除恶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多渠道对供销系统涉黑涉恶进行摸排,全面掌握扫黑除恶斗争形势。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组、理事会、社资委会等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各类会议规定的议事范围确定议题,“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杜绝“一言堂”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形发生。三是做好会议记录,杜绝涂改会议记录的情况发生。

(二)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了《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项目责任清单》,针对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的问题认真排查、逐一梳理、认领,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和指导5个支部使用“云岭先锋”做好电子台账,修订完善了《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一课”制度》等5个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党费日”制度。督促4个非公企业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交纳党费。四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各项组织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明确1名领导挂联1个支部,每位班子成员到挂联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并讲党课1次。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汇报争取设立供销综合服务中心,对空缺编制情况争取启动公开遴选,办理调入1人,资产管理公司引进1人。二是聘用公益岗位9人,派任企业董事1名,到基层或下属单位兼职 6人,引进培养各经济管理类和农业技术服务类专业人才1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联系部门开展廉政谈话1次。二是组织开展黄耀春案件警示教育,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修订印发《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制度汇编》31项内部制度,防止和减少干部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漠”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请销假制度》和《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上下班工作纪律制度》,设立请销假工作台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二是开展违规问题专项整改,清理金色乡村公司相关问题,依法终止7份合同,解除租赁协议1份。三是出台机关财务内控制度,规范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明确监事会工作职责,强化内审监督,推动“监审合一”工作。四是对3起侵犯社有资产权益案件提起诉讼。

(三) 关于“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转作风、转文风、转会风,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契机,班子成员带头查找文风中5个问题并主动认领,加以整改。二是举办2期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政策专题培训学习,规范报账程序,严格培训费内控管理,出台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支出单据内审力度,强化监事会对支出合规性进行审核。三是严格工会经费的管理,重新修订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职工慰问经费标准。

(四) 关于“主动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资产确权维权。积极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对社有资产尤其是房屋、土地等进行清理,理顺产权关系,主动与农资公司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维权诉讼3起。二是盘活低效资产。依法收回了麒麟南路住宿区4号楼和停车场,改造后自主经营,努力实现增收。三是拓宽经营范围,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投资注册物流公司、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各1家,收回商务用车公司40%股份。四是抓实创文工作。通过市级文明单位验收,将老旧小区改造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示范点。

(五)关于“廉政风险隐患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预防、监控、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查找、分析10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2项。二是对3人开展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示提醒1次。 三是明确职责范围,从社有资产的产权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社有资产收益、绩效、安全等6个方面作出规范性要求。四是加大市直社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出台了《社有企业内控机制》,严格实行社有企业绩效目标责任制。

(六)关于“监事会职责履行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监事会工作制度。完善《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程》,明确监事会正常行使监督职责,向企业派驻专兼职监事2名。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设立监事会办公室,明确专职工作人员2名。三是实行“监事会”监管审计全覆盖。召开全市监事工作研讨会,印发《强化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与县级联社的指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3122609;电子邮箱:qjcooprenshi@126.com;通讯地址:曲靖市紫云南路182号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中共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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