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专项整治煤炭领域腐败 重点督办31件案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1-28 14:00:0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纪委监委获悉,自2020年9月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始,已起底排查2014年以来的问题线索1351件,受理涉煤领域问题线索8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涉煤领域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规违纪违法审批,行业监管失职渎职等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省纪委监委成立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全省煤炭资源分布状况和涉煤事项审批,重点整治昭通市、曲靖市、红河州3个重点产煤地区和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职能部门。

在整治过程中,云南省纪委监委将重点案件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对州市办理的31件典型案件进行重点督办。1月6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陶关亮等7起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进行通报,这是自开展专项整治后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的第3期典型案例。

从通报案例看,有的滥用自由裁量权,在煤矿项目审批、煤矿经营资格证办理、煤矿产能核定、煤矿改扩建手续办理、机械化改造验收、煤矿整合重组、煤矿升级改造等方面违规审批;有的利用职权违规投资入股、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索贿受贿、为不法矿主充当“保护伞”;有的在履行行业管理、日常监管中失职渎职,未严格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致煤炭产业发展引导不力、低水平重复建设等。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一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斩断腐败利益链条;一边剖析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成因,及时发现煤炭资源领域规划立项、项目配置、矿业权办理等环节问题特点、规律,深入细致“查病症”“挖病根”“除病灶”。同时,督促重点产煤地区党委、政府和煤炭审批、监管部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健全一项机制。

专项整治以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所属18家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评估,共排查374个廉政风险点、制定措施568条,梳理汇总全省煤监系统76个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162条。云南省能源局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和流程,围绕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煤炭行政审批集体讨论工作细则》等68项制度、办法和方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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