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罗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方德彪等8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一案。
扫黑除恶
公诉机关指控
2011年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方德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李志伟用高利放贷的方式获取暴利。
在借款人不按时支付利息和还款后,被告人方德彪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李志伟组织或安排被告人顾杨才、李家红、王贤书、沈贵林、张明、方超对借款人及家属、担保人,采用限制人身自由、恐吓、威胁、辱骂、尾随、滋扰、堵门、披麻戴孝、播放哀乐、用小喇叭喊话等方式逼迫还款,影响了他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该团伙作案持续时间长、作案次数多,形成以被告人方德彪为主要纠集者,被告人李志伟、李家红、顾杨才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庭审过程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部分被告人家属、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