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曲靖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要申报啦!
2021-01-19 15:52:02

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织申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确定工作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1号)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将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资质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中,根据书面申请、申报条件和提供材料,择优确定、核准认定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按照“谁培训谁推荐就业谁促进创业”的要求,承担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培训专业涵盖通用技能和高新技术多种方向的曲靖市区域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 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时间及步骤

(一)材料申报。请有意向的院校或机构于2月7日前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册)。

(二)资质审查。考核评估组将于2月22日前,对申报的各院校和机构进行资质考评。

(三)建立黄页。3月2日前,考核评估组将对考核评估符合培训条件的院校或机构,择优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建立黄页。

(四)签约存档。与考核评估合格的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相关要求

请拟申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的院校或机构于2月7日前递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清单通过百度网盘下载,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HnJLqfBD6rzqR1TBJzzQw

提取码:zbgv)

(一)电子邮件:120191564@qq.com。

(二)电话(传真):0874-6038058。

(三)联系地址: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100号)。

(四)联系人:方再友     电话:0874-6038058

 

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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