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书记”、女干部,均被处分!
新华社 2021-01-15 13:30:00


据大连市纪委监委消息:


1月13日晚,网络传出大连市金普新区一女子进小区拒不配合志愿者登记并给社区卢书记打电话要求放行的视频。对此,市纪委监委立即责成金普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进行核查,并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经查,该女子为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琛明,卢书记为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党委副书记卢宪宝,网络反映问题属实。


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月13日19时30分许,王琛明在结束疫情防控工作后返回居住地友谊街道华夏金城小区,在小区卡口处,负责防控的志愿者让其按要求登记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出入时间等信息,但王琛明没有填写身份证信息即要进入小区,志愿者要求其补齐信息,王琛明当场拒绝并拨打卢宪宝电话,要求卢宪宝告知志愿者让其通行,卢宪宝考虑到王琛明系街道领导,遂告知志愿者简单登记后予以放行。之后,王琛明便自行进入小区。


王琛明作为街道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干部,理应带头执行和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但却特权思想作祟,拒不配合防疫登记,通过打招呼的方式谋求方便,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影响志愿者工作积极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卢宪宝作为社区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让志愿者违规放行。2021年1月14日,王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卢宪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关键阶段,发生这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问题,令人警醒、发人深思、教训深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执行防控命令,领导干部更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绝不允许任何人搞特殊、耍特权。要以人民生命健康为中心,以抗疫大局为重,对不合规的请托,绝不能“开口子”“行方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以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提供坚强保障。


(大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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