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你的也许就是乡亲!富源两村民偷渡本村9人出境打工,判了
曲靖法院 2020-10-22 21:13:40


说到组织“偷渡”

招“黑工”

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港台片里的“蛇头”

但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

我们身边竟然也有这样的人!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

了解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2020年3月,富源县某镇村民张某伙同沙某(另案处理)以境外务工为由,组织本村的莫某、李某等9人从中国偷渡至缅甸务工。务工期间,莫某发现自己的工作具有欺骗性质,遂提出回国要求,莫某等人所在的公司要求莫某等人每人交纳人民币6000元偷渡费用后方可离开,经张某协商,莫某等人交纳人民币3000元后离开公司。莫某等人在偷渡回国过程中被查获。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于2020年9月11日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法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

国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
出国、出境时必须严格遵守国(边)境管理法规
偷越国(边)境
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群众应知法守法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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