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庭开进村里来
掌上曲靖 2020-10-16 15:02:09

掌上曲靖讯“老人养了我们,赡养老人是我们子女应尽的义务,我同意老人的诉求,没有意见。”10月14日,陆良县芳华镇司法所联合陆良县法院板桥法庭到芳华集市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家住芳华居委会大芳华村的胡某某和李某某这对老夫妻,生育4子2女,均已成家生活,因年纪较大生活无法自理,近年来与子女发生纠纷,为赡养的问题一直纠纷不断。无奈之下,老人诉讼至陆良县人民法院,要求6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陆良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走村入户了解案情,因考虑到本案在当地影响较大,且赡养纠纷案件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当庭对案件进行调解。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最重要的人伦道德规范,各种法律法规都对赡养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父母养育了你们,赡养责任是必须要承担起来的,不能认为自己养的多就吃亏,两位老人也要学会体谅孩子,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承办法官紧紧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劝说双方当事人,并从法律角度向旁听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后果。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两位老人跟随三儿子住,四个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两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医院正式票据为准,由四个儿子共同承担。

此次巡回审理,把庭审开进村,让群众现场旁听,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普法知识,让群众在家门口接受生动的法治教育。

张利坤 高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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