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1至9月立案158件183人 结案142件处分164人
云南省纪委监委 2020-10-16 07:51:16

“签名不规范”“证据不足”“适用条款引用不全”……近日,会泽县纪委监委案审室对一乡镇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提出整改要求。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基础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行乡案县协审、提升办案能力,“把脉问诊”着力查找审查调查薄弱环节,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效。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8件183人,结案142件处分164人。

该县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抽调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已办理的案件进行“一案一过筛、一案一评讲”,对照评查标准,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六个方面,查找案件查办工作中的不足短板,并形成评查报告,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公开评讲,达到全员学习提高的目的。

该县纪委监委实行“乡案县协审”制度,对乡(镇、街道)纪委办理的案件,在作出审理报告后,先报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把关,重点从违纪事实、定性量纪等方面出具书面协审意见,再由乡(镇、街道)纪委按规定程序作出处分决定,有效保障了案件质量。编写印发《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规范》和《监督执纪工作速记速查手册》,通过绘制流程图、案例模拟、名词解释、业务问答等形式对其进行解读,有效提升了全县案件办理质量。

此外,该县强化学习培训,练就履职尽责过硬本领,依托纪检监察干部“砺剑工程”,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培训、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制定包案责任制,确定每个留置专案必须由一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作为包案责任领导,与一线办案人员一起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审查调查“专业人才库”“后备人才库”,以“1名班子成员+2名业务骨干+多名年轻干部”的“结对”方式,安排“老纪检”和“老检察”结对带新人,实现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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