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强化廉政审查 严把廉洁关 对5人拟任用提出暂缓建议
云南省纪委监委 2020-10-14 07:39:27

“本次先进教师拟推荐人选中有2人曾被举报,经核查确认,其相关问题线索以失实了结,建议不影响其评优评先。”宣威市纪委监委收到宣威市教体局先进教师推荐人选的征求意见函后,对拟推荐的10名教师进行廉政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如实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前移监督关口,延伸监督触角,在党员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资格审查、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严把廉政审查关口,筑牢廉洁“防火墙”。

为确保廉政审查回复意见的准确性、合理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该市纪委监委出台廉政审查制度规范,明确审查范围、办理程序、时限要求和回复建议等,由组织部牵头,联合信访室、案管室、党风室、案审室、巡察办等,从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及是否受党政纪处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汇总提出审查结论,再依次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出具廉政回复意见,做到逐级审核,层层把关。

廉政审查中,市纪委监委明确专人负责廉政审查意见汇总、意见回复等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限定审查内容和结果的知悉范围,坚决防止在廉政审查各环节出现“跑风漏气”问题。对廉政审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瞒发现问题、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规范程序,实事求是出具审查意见,把好干部政治关、作风关和廉洁关。”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细做实各项基础工作,提高线索处置质效,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分类优化处置,确保廉政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权威性。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对258个单位(部门)、10005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对10个单位(部门)、217人提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建议,对5人拟任用提出暂缓建议。(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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