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发出紧急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草乌和附子
云报客户端 2020-09-16 21:43:25

根据近期食品安全情况,9月16日下午,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抓好校园食品安全,严格做好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省食安办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要求,压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近期学校开学,学生大量在校就餐情况,食安办提出,要严格落实云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加强食源性疾病管控,保证学生饮食安全。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自营食堂要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采用校外供餐单位供餐的学校,要加强监督。校外供餐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食源性疾病。要以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进入秋冬,省食安办特别强调,要严格做好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把食用毒性中药材的致命风险作为重点宣传内容,把多发频发地区和群众作为重点宣传对象,让中毒防控知识真正进入村村寨寨、家家户户,让广大群众明确知晓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须承担法律连带责任的道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和自我防范意识,从根本上遏制互相邀约煮食毒性中药材的陋习。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各类单位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餐饮服务环节违规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要严惩重处,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做好中毒救治的人员、物资等保障工作,及时救治病人。

目前,疫情防控仍然不可大意,省食安办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阻断疫情可能的传播途径。重点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把“净餐馆”“管集市”2个专项行动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大力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临近国庆、中秋,省食安办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减量减价、点菜提醒、光盘行动、绿色包装”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具体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倡节日文明聚餐,对浪费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提示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公开曝光。(记者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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