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除罪恶 春风化雨护人民——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十三五”发展回眸
掌上曲靖 2020-09-16 10:35:43

没有法治的保障,社会稳定就没有根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就难以顺利推进。过去的五年,是曲靖司法体制改革关键的五年,也是曲靖加快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要的五年,更是曲靖检察工作砥砺奋进、发生深刻变化的五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服务发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美丽曲靖、和谐曲靖、平安曲靖、法治曲靖的建设进程中,步履铿锵,奏响了司法保障最强音。

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侯俊:“在多数人眼里,我们的工作就是办案子。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们在成堆的卷宗里寻找犯罪的蛛丝马迹,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惩罚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市检察院精准服务大局,体现检察担当。全院上下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保安全护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多发性犯罪,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所涉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办理了全省首例“套路贷”案件。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采取提前介入、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检委会集体讨论把关等措施,确保案件质效。办案中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市范围内一批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纷纷落网,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彰显。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经济犯罪案件283人,配合有关部门追赃挽损1918万元;积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惩扶贫和涉农领域犯罪,将105名因案致贫返贫人员纳入司法救助,拨付救助金102.21万元。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136件,积极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或协助讨薪;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公益诉讼职能,有效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斩断环境犯罪利益链条。

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加强沟通联动、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办案中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开展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一诉了之”,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符锦:“通过办理案件我们发现,很多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孩子都是因为缺乏关爱和教育。我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健康成长。”

事于当世,护以未来。五年来,曲靖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2018年5月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处,2019年5月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又设立第九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于2020年制定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办制度”。为强化全市未检工作的上下联动一体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还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把办案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干警选拔到未检部门工作,建成了集讯问、询问、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宣告等未检工作专业化的基本要求为一体的“杜鹃花”工作室。目前全市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25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女性20人,占80%,员额检察官16人,占64%,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人员稳定的未检人才队伍。

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坚持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在办案中注重处理好特殊保护与惩罚教育的关系,探索建立“检察官+团干部+社工”的社工帮教体系,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逮捕、起诉,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回归社会为目标,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

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加大法治进校园力度,大力开展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法治宣讲大型法治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检校共建”。全市检察机关目前共计40人担任200余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法制教育覆盖师生两万余人。

两级检察机关还在未检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2020年4月27日,在宣威市虹桥街道建成“杜鹃花”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2020年6月,联合九三学社曲靖市委、共青团曲靖市委发起设立了全省首家“杜鹃花涉检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专项基金”,收到捐赠资金50万元,对宣威、会泽等地首批6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款3万余元;联合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对“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的探索建设,并于2020年在麒麟区和会泽县分别设立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试点,受到省检察院的重点关注。

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张婷:“这几年,我们主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守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更美曲靖努力。”

曲靖作为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的8个试点地区之一,重任在肩。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聚焦公益保护涉及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5个领域,积极服务,精准发力。一是持续聚焦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1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恢复植被4409亩、关停污染企业50余家,着力维护了我市生态环境。二是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以专项监督活动带动办案全局,着力服务保障民生。三是围绕国有土地出让金、人民防空异地建设费等国有资产保护重点领域,助力保护国有资产。办理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6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通过办案,督促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654万元,收回其他国有资产4331万元,着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四是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捍卫英烈荣誉和尊严,有效教育和引导社会崇德向善。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党建带队建,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现党建与业务“双推动、双促进”;大力弘扬法治、职业、工匠、担当“四种精神”,着力提升公诉案件质量和出庭公诉能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全市检察系统不断涌现业务标兵,从2018年至2020年共有三名干警获评“云南十大法制新闻人物”,一人荣获云南省一等功公务员称号,三项专项监督、未检专业化建设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等多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建设高水平平安曲靖、法治曲靖作出检察新贡献。 

邓 斌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