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会被处罚
掌上曲靖 2020-08-05 22:09:30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李琳娥)“您好,请下车,您骑车骑在机动车道上,您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违法……”8月5日,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被两名女交警在麒麟区南宁西路上拦下。近期,在麒麟区中心城区的每一个交通路口,都有交警在路面维持交通秩序,在交警的疏导下,路口的交通秩序良好,但仍有少数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情况。

“您好,请下车,您骑车骑在机动车道上,您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违法……”随后,交警使用移动警务终端核实违法行为人的身份证信息,核实无误之后,当场对其开具违法处罚决定书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这名男子被罚款10元,罚单一式两份,交警将其中一份交到被处罚人手中。现场,交通违法的非机动车骑行人都能够积极主动配合交警执法,有的虽然没带身份证,但只要说出身份证号或者姓名,交警也可以通过查询完成个人信息的比对与录入。有的骑行人甚至还不知道自己违法了,当交警讲明其违法事实后,被处罚人都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当天,麒麟区交警大队的交警在南宁西路区政府一带执法1个多小时,就有20多名非机动车驾驶人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受到了处罚。

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表示:“这次虽然只被罚了10元,但让我印象深刻,现在曲靖正处于创文的关键时期,以后骑电动自行车一定不走机动车道,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人。”

据现场执法的交警介绍,近期,麒麟区交警大队的交警都在麒麟区城中心区开展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非机动车不按车道通行,一次罚款10元。“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罚款不是目的,主要是教育车主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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