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掌上曲靖 2020-07-30 16:59:44

“在原告家门口堆砌空心砖阻碍通行的行为属于侵权,应当立即拆除、恢复通行……”

在调解宣威市田坝镇的一起邻里通行纠纷过程中,法官对村民耐心地劝说。

黄某甲家与黄某乙家本是邻居,分别居住于田坝村委会龙德村,黄某甲进出要经过黄某乙家房屋的右侧面和房屋前面,经过路段现已经形成村间水泥硬化路面。2010年左右,黄某乙改造自家房屋,在房屋临近村间道路路面附近修建了一个猪圈简易棚,侵占村间道路通行路面,影响黄某甲及其他村民正常通行;2018年6月12日,黄某甲及其他村民到黄某乙家大门口,将空心砖堆砌成墙面,将黄某乙家进出道路堵塞,致使其无法通行。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经村、镇多次调解未果后,黄某乙一纸诉状将黄某甲及其他村民告至法院。

宣威法院田坝法庭受理该案后,将调解作为该案处理的首选方式,多次赶赴争议通道现场,就地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期间,双方当事人一度情绪激动、僵持不下。法官从邻里和谐方面循循善诱开展调解:古语说‘远亲不如近邻’,双方邻居多年,过激行为只会导致邻里关系更加紧张,不如放下心结,各让一步,重叙旧情、和睦相处……最终,经过田坝法庭法官耐心解释、积极沟通,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互谅互让并自愿达成协议。黄某乙家自建房屋(猪圈简易棚)进行适当修整,方便黄某甲及其他村民通行;同时,黄某甲及其他村民现场移除黄某乙家门前空心砖堆砌墙面。

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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