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部门没过“紧日子”,36个单位“三公”等经费超支!云南审计报告公布…
云南网 2020-07-30 07:21:14

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云南省审计厅厅长谢健作《关于云南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审计发现,2019年,少数省级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36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共489.27万元。部分市县医保政策仍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挪用、定点机构及个人骗保等问题涉及金额4963.50万元。



省级财政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多282万元


《审计报告》显示,省审计厅重点审计了省级财政管理、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和3个市政府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情况。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18.30亿元,支出5320.9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06.40亿元,支出9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7.80亿元,支出14.70亿元。与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多282万元,支出少2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少284万元。收支差异主要是收入转列及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调整所致。


对省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年初代编预算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压缩,较上年增长3.7%。43.29亿元上年结转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下达,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省本级、5个市本级及29个县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共15.75亿元。

3个市政府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审计情况显示,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未按规定及时下达预算资金25.49亿元,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2.54亿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统筹安排使用。



省级部门



36个单位超预算489.27万元


省审计厅全面审计了26个部门及所属213个单位,对71个部门及所属273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连续4年实现了对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审计发现,少数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33个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5%,35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共3901.62万元,36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共489.27万元。


省级部门还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严格等问题。5个单位出租国有资产应收未收租金共365.48万元;7个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国有资产;4个单位价值共6084.99万元的已完工项目和已购置设备未计入资产;2个单位部分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58亿元。18个单位决算草案编报不真实、不完整,涉及金额共9.13亿元。



三大攻坚战


88个贫困县审计出4002个脱贫攻坚问题


《审计报告》显示,2019年9月—2020年3月,对镇雄等14个贫困县脱贫攻坚情况进行审计,完成对全省88个贫困县审计全覆盖。审计发现,个别地区存在已完工项目结算和资金支付不及时,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地区已进行了整改。2016—2019年,全省88个贫困县脱贫攻坚审计共发现问题4002个,省审计厅对其中尚未整改的428个问题开展了两轮“回头看”,促进所有问题在6月底实现整改“清零”。

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九大高原湖泊“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中,1个湖的9条河道入湖断面水质未达标,4个湖的规划编制滞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了7名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2名部门领导干部,5个市永久基本农田与国家级公益林划定范围重叠,4个保护区范围内存在非法生产建设活动,5个市未及时收缴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规费共38.27亿元。

此外,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对全省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13个县违规将17.87亿元用于偿还企事业单位到期融资贷款、化解政府债务及支付其他项目工程款。4个县共14.03亿元未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



民生领域



挪用、骗保等问题资金4963.50万元


《审计报告》显示,对6个市本级和18个县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医保资金管理仍有风险,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来看,主要查出挪用大病补充保险专户资金、定点医药机构及个人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涉及金额4963.50万元。3个市分别少推行医保基金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59种、57种、28种,1个市本级和2个县未取消70周岁以上患者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对6个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63.73亿元项目资金闲置在项目主管单位或实施单位、财政部门1年以上,5个县棚改项目开工已逾期3年未建成,导致拆迁居民无法回迁安置,涉及住房1228套。19个县的1559户家庭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



重大政策



14个市违规收费3706.71万元


在对我省重大政策措施审计中,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发现,4个市个别单位和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到位。基本医疗保险费阶段性减征、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及未按规定减免中小企业租金,涉及金额2504.15万元。14个市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辅导费、建设工程保证金等共3706.71万元。

对8个市和14个省直部门的“放管服”改革审计发现,部分单位权责清单制定、执行和调整不到位,涉及行政职权事项1180项。部分地方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5655个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4个行政主管部门未与所属中介服务机构脱钩。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发现,23个县清偿进度低于50%,未完成目标任务。



省属国有企业



违规发放津补贴、乘坐飞机头等舱、购买超标车


《审计报告》显示,在对16户企业2016—2018年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审计中发现,省属国有企业重点任务未及时完成的问题,10户未完成省国资委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2户研发投入未达标,1户企业的下属4家“僵尸企业”未按期出清,2户兼并重组改革推进缓慢。

此外,境外投资管理不善、效益不佳,2户企业的3个境外子公司投资存在损失风险,2户企业工程款未能收回或被长期占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乘坐飞机头等舱、购买超标车等问题。



移送线索



审计发现移送101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审计报告》显示,通过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1件。主要集中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至今日仍有少数单位私设“小金库”、违规举债、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等,移送相关事项16件。

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不容忽视,部分省属国有企业违规决策、盲目投资、违规出借资金等,造成损失或损失风险,移送相关事项18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高管渎职失职问题时有发生,存在挪用公款、违规持股经商和兼职、利用职权进行关联交易等问题,移送相关事项15件。

审计建议,着力推动过“紧日子”,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着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下一步,省审计厅将认真督促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于11月份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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