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激励大学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 9部门印发《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措施》
2020-06-27 06:57:37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征兵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措施》,激励更多优秀大学生报名应征,切实让参军报国的广大青年真正享优待、受尊崇、有发展,助推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为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提升部队战斗力补充优质兵员。

《措施》紧贴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形势和云南实际,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参军、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强化目标责任落实3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操作措施。《措施》对我省原有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标准进行再提升,明确规定,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新生和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被征集为义务兵的,按应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含上半年毕业班学生)本科8000元/人、专科6000元/人给予奖励;在校生和新生按本科4000元/人、专科3000元/人给予奖励,在校硕士研究生按本科毕业生标准奖励。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每年11月底核准参军入伍人数,翌年6月底前逐级下拨到位。同时明确,高校可通过增加升学和奖励机会等形式,鼓励优秀大学生报名应征;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课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可将大学生服役经历以加分、加大单项指标权重等方式,计入硕士研究生考试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及推免工作管理办法。

《措施》明确,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全部定兵,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选择服役去向,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尽量安排到部队医疗系统服役。外省籍高校毕业生在滇入伍同等享受省级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2年内且专业对口的,可推荐免试入读我省普通本科。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共享我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计划。

《措施》明确,要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军区动员局将征兵工作纳入省属高校党管武装工作考评内容,分值权重不低于35%;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将高校征兵工作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列入负面清单事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人数列入就业统计。《措施》强调,各级各单位要强化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切实为大学生参军入伍提供便利、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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