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06-02 08:00:00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

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年5月2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曲靖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市“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一)如期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继续保持攻坚拔寨强劲势头,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2020年6月底前,剩余9.9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1个未出列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如期实现“户户达标、村村提升、县县清零”。强化产业就业帮扶,确保以就业为主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有稳定的就业岗位,以种养业或其他经营性项目为主的贫困家庭生产经营良好,贫困人口稳定达到或超过脱贫标准。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强基层组织,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质量。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监督检查等各级各类反馈问题全部整改清零,脱贫攻坚政策、责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挂牌督战机制,严格落实“黄、红”牌警告制度,圆满完成市级挂牌督战和县级作战任务。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兜底帮扶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兜准兜牢。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用足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

(二)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健全完善“三联三争”机制,全面提高三个组织化程度。大力提升产业扶贫质量,贫困县产业扶贫投入资金不低于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总额的30%。完善农业龙头企业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支持力度,提升带贫成效。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着力解决扶贫产品销路问题。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着力补齐集中安置点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做好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和权益保障工作,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引导搬迁群众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生活,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深化扶志扶智,健全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长效机制。

(三)强化脱贫攻坚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和“市县抓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压实攻坚责任。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强化一线帮扶力量,稳定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扶贫工作队伍。持续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攻坚实战能力。围绕脱贫决战决胜目标,聚焦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

(四)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总结工作。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做好考核验收工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突出问题,逐村逐户逐项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对账销号。深入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全方位宣传总结脱贫攻坚成就,深入挖掘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讲好曲靖减贫故事,充分展示脱贫攻坚成果。

(五)超前谋划接续减贫工作。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工作内容和政策都要相应做好过渡衔接。选择罗平县开展相对贫困常态化帮扶试点探索,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为2020年后政策转型提供经验、做好准备。聚焦建立稳定脱贫和解决相对贫困的扶弱帮困长效机制,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促进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推动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三、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

(六)强化村庄规划引领。严格村庄规划许可和宅基地审批,规范乡村建房管理,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报告、处置等工作机制,坚决遏制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乱象,做到先规划再审批,先审批后建设。按照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的要求,因地制宜、超前谋划、公众参与、简明实用的原则,通盘考虑村庄发展目标、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置、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内容,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出谋划策,科学合理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加强村庄风貌管控,提高民居建设质量,由市级统一编制符合各地实际的民居图纸,每个村庄选择使用的民居图纸不超过5个。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2020年年底前,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建设风貌特色浓郁、生态宜居,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七)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00公里,窄路基路面改造80公里,扎实推进“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协调发展,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通邮率达100%。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确保阿岗水库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下闸蓄水、车马碧水库完成枢纽工程建设,黑滩河大型水库可研报告获批,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33件,新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4件。实施农村电网提档升级工程,新建和改造10千伏输电线路598公里,乡村供电可靠率达99.8%,乡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8.5%。建设通信铁塔1500座、通信基站2800套,推动4G(5G)网络建设向自然村延伸,实现行政村和自然村光纤宽带覆盖率达75%以上,无线4G(5G)通信网络农村覆盖率达81%。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管护费用应由政府承担的要纳入政府预算。

(八)有效保障农村供水和饮水安全。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源工程,统筹开展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95.5%以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94.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大农村饮水行业监管力度,建立合理的供水水价机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水质监测。提前谋划“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做实做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九)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不放松,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开展村庄大清洁、大扫除,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市村庄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完成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7.59万座,改造提升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433座、乡镇镇区公厕5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5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新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1座,基本实现村庄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新建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座,实现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完善自然村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确保覆盖率达100%。引导村民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作,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94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1个。按照“五型”村庄建设要求,打造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示范村55个。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评工作,评定100个美丽乡村(含500个自然村)。启动实施30个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示范村建设。

(十)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工作,合理布局乡村中小学校,基本补齐乡镇寄宿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有计划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实施学前教育惠民普及工程,整合利用一批农村闲置校舍办好“一村一幼”,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8%以上。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攻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扩大其在农村的招生规模,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增加学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

(十一)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计划,确保县域就诊率达90%以上。坚持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开展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建设,远程医疗实现县乡全覆盖。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提升村卫生室,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8个、卫生村207个,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60%以上,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40%以上。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适当简化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招聘程序。对应聘到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允许各地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依法依规、分区分级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构建精准防线,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外部输入。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推进健康曲靖建设,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50%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以上。

(十二)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市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强乡村退役军人服务,落实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调整机制。

(十三)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一院多能、一室多用,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完善提升村(社区)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乡村流动服务提升工程,图书馆、文化馆积极开展流动服务,每年面向农村开展流动服务不低于20次,组织流动演出、展览6场以上。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发展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至少选择1个村举办庆祝活动。

(十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抓好以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等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化肥、残膜、农作物秸秆、养殖粪污等污染物治理,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废旧农膜废弃物回收率达85%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76.4%以上。加快推进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加强村庄水体清理,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以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全面调查县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防护林建设、退化湿地修复、人工种草等重点林草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营造林4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5%,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84.5%,湿地保护率达52%。

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十五)毫不动摇抓好粮食生产。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稳字当头抓好粮食生产,做到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97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320万吨左右,确保“两区”划得准、建得好、管得住。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8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82.43万亩。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扶粮惠农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支持政策,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大力推广优质专用和节水品种、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开展轮作休耕试点,扩大粮改饲规模,加快构建协调稳定的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类农业保险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完善农业生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提高农业生产对各类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应对能力,密切跟踪境外蝗灾动态,实施外来虫害草地贪夜蛾周年监测,加强对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制种育苗基地的监测和监管,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十六)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实施生猪复产增养行动计划,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力争生猪规模化养殖800万头,规模养殖率提高达60%以上。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逐步减少活猪长距离调运,按照全市生猪屠宰加工优化布局总体要求,重点在沾益区、陆良县、罗平县、会泽县和宣威市建设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以上生产线各1条,改造升级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面提升生猪标准化屠宰能力,最终实现“变调运生猪为调运猪肉及其产品”的“点对点”外调新模式。严格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政策举措,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等问题。加快温氏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5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压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强化经费保障,落实防疫人员兽医卫生津贴,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加强防疫技术服务工作,提升生物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非洲猪瘟疫情不发生、不反弹。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水产养殖面积达16万亩。加强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确保农产品市场稳定。

(十七)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有效扩大农业投资。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0万亩以上,新增流转土地40万亩,为产业培育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中小灌区的渠系配套建设,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27以上。落实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投资鼓励政策,落地建设一批冷链物流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依托曲靖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及曲靖市云计算中心,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普及应用,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积极培育农村资金合作组织,恢复改造提升9个基层社、20个综合服务社,领办创办40个专业合作社。

(十八)发展壮大富民乡村产业。加快编制曲靖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坚定不移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以种植业结构调整为重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由单一种植向种、养、加、销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突出县域优势,高质量建设“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力争更多的“曲字号”农特产品进入省级“10大名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等,加快构建市、县产业园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盘活乡村资源,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好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持续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建设。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0个以上、市级龙头企业15个以上,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8个以上,示范型家庭农场120个以上,确保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1.8:1以上。培育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个以上、示范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个以上,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5个以上。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全市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增认证“三品一标”企业20户以上、产品90个以上。推进蔬菜、花卉等重点农产品统计调查方法改革试点,落实农业及有关产业统计分类并加强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

(十九)稳定农民工就业。坚持多措并举,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解决农民工就业难问题,扩大向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劳务输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深化就业创业政策巡回宣讲专项活动,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服务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服务。坚持政策推动、乡情感动、项目带动,引导支持农民返乡创业,在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42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7.5万人。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结合起来,就近就地吸纳农民就业,鼓励地方统筹现有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立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岗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措施,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举措,完善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农民工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

五、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二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群众发展乡村产业,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密切联系群众,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持续推进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全市农村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全部达标。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稳步提高“一肩挑”比例。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大力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全透明”公开制度。加大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强化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发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选派第一书记。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全市村级集体经济不断提质增量,年内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5万元的“薄弱村”。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持续用力深化“红旗村”推选工作。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二十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强化抓基层工作导向,坚持县乡村联动,强化党建引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县级是“一线指挥部”,要加强县级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加强乡镇管理服务,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打造统一管理服务、一站式办理的综合服务中心。强化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扎实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培育选树2-3个示范村,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注重发挥家教家风、公序良俗、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建设,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稳定。

(二十二)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好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作用,以多元方式化解不同矛盾纠纷。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推行县级设立信访超市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本地。对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

(二十三)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持续推动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调整优化网格设置,整合各类网格,梳理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责任清单,实现“多网合一、一网格一支部”。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六、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三农”工作更加突出位置,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完善新时代“三农”工作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市、区)党委农办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监督检查等职能,明确1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落实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大力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岗位补贴长效机制,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当务之急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强化目标导向和工作举措,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三农”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五)构建“三农”多元投入格局。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优化涉农资金使用结构,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三农”领域短板、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各级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推动降低涉农经济实体融资成本。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有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农户信用评价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支持发展“银担保”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推出一批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创新金融产品。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

(二十六)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除保障项目区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等用地外,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市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至少安排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进乡村建设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研究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措施。

(二十七)推动人才下乡。鼓励知农爱农的人才扎根乡村,推动实用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整合利用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和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招募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服务。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二十八)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平台建设,新建国家、省级“星创天地”3家,省、市级涉农领域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农业高新技术企业5家。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研发推广“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特色品种。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力度,引进、研发和推广适宜本地丘陵山区需求的农机装备,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3%。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壮大服务“三农”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构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发展智慧气象,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九)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地“长久不变”政策落地落实,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具体办法,实现有序衔接过渡。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条件,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农村集体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的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积极争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切实做好集体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确保2020年10月底前高质量完成整市试点任务。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落实“人地钱”挂钩激励机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实施乡村流通工程,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农业综合水价等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落实执法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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