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曲靖日报 2020-05-27 10:08:5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4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中院党组成立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任正、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个人整改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抓整改。

2.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纪检监察组制定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围绕“整改准备、全面整改、巩固提升”等环节加强监督,紧盯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方案制订、整改措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公开“五个重点”抓实监督。

3.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的整改情况:强化案件质效管理,出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速裁团队。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通报76项质效评估指标,提高诉讼服务质效。开展“三评查”“两评选”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开展送达、诉讼保全、委托鉴定工作。1至4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1690件,审、执结16154件,综合结案率为50.98%,同比分别上升1.21%、7.90%和3.17%。编印《司法改革文件汇编》,强化宣传教育工作,释放改革红利。

二、党的领导方面

4.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深,思想教育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市法院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强化“学习强国”的学习使用。在各党支部设专职副书记,强化支部建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试,强化检查督促。

5.关于“核心领导作用不强”的整改情况: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3月17日,党组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3月18日,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压实整改责任;修订《审判执行、党政综合事务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办法》,加强“全局意识”教育,督促班子成员站在全局的高度来想问题干工作,最大限度凝聚集体智慧。适时组织班子成员参加集体活动,加强沟通交流,提升班子凝聚力。

6.关于“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修订《关于核定法官审判任务数的规定(试行)》,提高院庭长、“改非”法官办案基数。每月通报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对未完成任务数的,依规处理。1至3月,全市法院入额院领导审结案件771件,占所在法院同期案件总数的8.13%。党组班子成员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带头办大案、要案,提高工作质效。改非院领导积极参加司法巡察、审务督察和案件评查工作。

7.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应用以及推广力度不够,智慧法院应用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制定《智慧法院建设近期和中长期规划方案》,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1至4月,全市法院网上立案4645件、网上开庭357件、网上调解702件,网上司法确认93件,居全省前列。

8.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强”的整改情况:建立执行质效考核通报制度,强化流程监督和节点管理。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规范执行行为。1至4月,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1617件,执结5513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89.78%,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执结率为47.50%,“3+1”核心指标全省法院排名第四。开展案款积存情况全面清理核查工作,杜绝该发放不发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切实规范执行案款的专项管理。开展长期未送达案件清理工作,统一全市法院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对尚未完全实行“一案一账户”的基层法院加强督促力度,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执行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质效评估标准,制定了30多项制度,76项指标逐一落实,诉讼服务中心质效评估体系得分81分,全省法院排名第一。全市法院调撤民商事案件5754件,占审结案件数的64.11%。

9.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弱化”的整改情况:对近三年下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确保专款专用;调整两名驻村工作队员;主要领导和分管院领导每季度到扶贫点开展一次调研指导,多次与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集体谈心,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教育,帮助解决现实困难。

三、党的建设方面

1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党务干部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制定《深入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五位一体”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确保实现“五好五规范”目标。每季度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积分管理、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公布《机关在职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指出并纠正存在问题。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中院党组召开市委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列出批评意见清单,做到批评辣味足、查找问题准,实现“红脸出汗”。印发《关于提醒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按季度填报《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统计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

1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干警培养选拔机制不畅”的整改情况:制定《干部挂职锻炼暂行办法》,选派5名员额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副院长,拓展基层锻炼渠道。合理规划进人计划,防止干部年龄断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归档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立顺畅的法官进退机制。

13.关于“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交心谈心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吃大锅饭、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与干警之间的沟通联系。

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曲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关于以张坚案、孙小果案、殷如华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在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6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察和“回头看”,对全市10个法院进行审务督察。发放《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表》、承诺书、警示案例、易错易漏问题提醒等材料。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规范》,开展家庭助廉行动。

15.关于“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的整改情况: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规定,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制定《关于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任命了8名廉政监督员,发挥好“探头”作用。

16.关于“对廉政风险点研判不够、防控形势严峻”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规范办理信访举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掌握队伍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漏洞。落实任职回避、终身问责等制度。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通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7.关于“存在形式主义作风倾向,部分干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整改情况:建立发文计划和立项报批制度,控制发文数量和会议规模频次。结合“分调裁审”改革,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推动公务员职级晋升,调整中院部分班子成员及基层法院院长、轮岗部分中层干部,解决好职级待遇,提升工作积极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3227768;电子邮箱: qjfyxczg2020@163.com;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570号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中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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