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云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努力走出一条独具云南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道路,助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
传统村落如何保护和发展?
先定一个小目标:
深入挖掘、真实保护传统村落中的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传统技艺、民族语言、民族歌舞和服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名录保护体系建立和传承人认定等工作。
加强传统文化依存场所和载体保护,支持开展有关活动,将优秀传统文化做精做深。
加大云南省25个世居少数民族,特别是沿边跨境少数民族、15个独有民族以及多民族杂居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避免任何一个少数民族的原生态聚落空间发生消亡。
加强与传统村落相互依存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保护,预留新增人口建房空间,避免“插花”混建和私搭乱建。
对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内严重影响整体风貌的破坏性建筑,采取迁出、置换、补偿等多种方式予以拆除或整体改造。
以传统村落中的公共空间节点、传统建筑和新建民居为重点,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建筑文化等进行深入提炼整理,提升规划设计和民居建筑设计水平,加强传统元素应用,确保建筑风格与村落风貌协调融合、相得益彰。
结合传统村落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生态承载力和资源承载力,统筹开展道路、水电、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健全适宜传统村落的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体系,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有条件的传统村落逐步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
加强地震、火灾、地质灾害、避险疏散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强化传统村落安全保障。
结合实际、明确定位,在合理保护的前提下将传统村落以不同的发展方式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发展。
对于传统文化价值较高而区位条件较差的传统村落,由各级政府统筹资源力量,暂以保护为主,逐步创造发展机遇。
对于传统文化价值较高且区位优势明显的传统村落,鼓励引进社会资本进行保护性开发,重点打造、快速发展,努力开拓特色产业反哺村落保护、村落保护带动特色产业的良性发展道路。
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示范县、示范区的评定工作,对传统村落数量较多、保护发展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传统村落集中连片地区给予大力支持,形成具有较高认知度和较大影响力的云南传统村落品牌,全面推动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加大对部分具有代表性沿边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和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与周边国家在保护发展方面的合作交流,将一批沿边传统村落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传统文化高地和乡村振兴窗口。
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大力扶持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
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茶马古道、南方丝绸古道(蜀身毒道)等重点旅游区域打造一批传统村落特色旅游线路,大力发展以传统文化和民族风情为主题的旅游文化产业。
依托“数字云南”建设,逐步提升传统村落网络设施水平,完善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支持5G技术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中优先推广运用。
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技术,通过传统村落数字化服务平台、数字博物馆建设,以及数字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手段,促进文化遗产的保存、共享、展示和传播,形成“数字化+传统村落+”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传统村落的多维延展,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数字化转型。
将部分具备条件的传统村落融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全域旅游智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