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一老汉改造卫生间惹祸 “蜘蛛人”高空坠亡谁担责
珠江源晚刊 2020-05-21 10:10:17

掌上曲靖讯    “真是万万没想到,我改造一下卫生间竟惹来这样的祸事!”接过法官递过来的二审维持原判判决,退休工人老马还一阵阵后怕。

2019年4月,老马打算改造自家卫生间,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洪某并约定,由洪某承揽其坐落于沾益区的某职工住宿区六楼的房屋卫生间改造工程。

4月26日,洪某委托侄子雇佣张某三从事该工程的外墙管道安装。次日,张某三按照约定自带工具到马家楼下,与洪某会合后一起上楼做工,不料张某三刚从楼顶吊绳下降过程中就发生坠落,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洪某赔偿了张某三家属部分损失。后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三的妻子胥某及子女张某、张某甲将洪某、老马诉至沾益区人民法院。

沾益法院经审理认为,老马家卫生间改造工程交由洪某完成,双方已形成承揽关系;洪某雇佣张某三为其工作,双方形成雇佣关系。张某三在雇佣活动中从高处坠楼身亡,洪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老马明知其卫生间改造需高空作业,在将工作交由洪某完成时,未对洪某是否具有高空作业资质进行审查,具有选任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张某三在从事雇佣活动时,没有做到系好腰绳、检查绳索等安全保护工作,其对自身坠落有一定过错,故应适当减轻洪某、老马的赔偿责任。遂判决由洪某、老马分别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33373.80元、33343.45元。

一审判决宣判后,洪某及受害人家属均提出上诉。曲靖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区鸿雁 孙艳华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