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4人(次)
云南省纪委监委 2020-04-01 08:52:43

“纪律作风无小事,希望你们能以此次检查通报为整改契机,以更严的纪律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近日,麒麟区纪委监委负责人针对干部作风建设问题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

日前,区纪委监委组成3个督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工作纪律全面突击检查。检查结束后,区纪委监委及时下发了督查通报,并由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带头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了谈话提醒。

“说到底还是思想上不重视,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一部门负责人在谈话提醒后感慨地说,这场提醒谈话给他敲响了警钟,只有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发挥“领头雁”作用。

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在用好第一种形态。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的有效抓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堤坝。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形成常态化监督,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镇(街道)纪(工)委多点发力,把维护党纪党规的日常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红脸出汗,抓实监督责任,绷紧纪律之弦。

“我们将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压实责任,以身作则,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发挥震慑作用,同时防患于未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祛除干部‘亚健康’状态,让纪律约束进一步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完善党委(党组)落实第一种形态的相关规程,定期对第一种形态实践运用情况抽查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第一种形态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

据统计,2020年以来,该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4人(次),其中,谈话函询29人次、提醒谈话95人次、约谈33人次、谈话诫勉7人次。

罗白云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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