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社会捐赠款物接受使用情况
公告(3号)
2020年2月10日至17日18时,曲靖市红十字会共接受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价值1019973.54元。捐赠款物分配原则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接受的捐赠款物,凡有捐赠意向的按捐赠方意向安排,无捐赠意向的款物根据实际需要由曲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使用。其中:
1.接受捐赠资金455899.54元,均为定向捐赠,用于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于2020年2月17日前按捐赠人意向将定向用于曲靖市的救灾资金转入曲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账户,将定向用于武汉的资金转入湖北省红十字会账户,将定向用于湖北省咸宁市的资金转入咸宁市红十字会,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及支出情况见附表1)。
2.接受捐赠物资价值564074.00元,均为定向捐赠,用于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捐赠人意向已协调执行完毕(捐赠物资及分配情况见附表2)。
后续捐赠款物情况将陆续发布。
各地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物,欢迎各界监督。
曲靖市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7日